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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学学院关于课程设计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6-04-06 点击数:

一、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1.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生产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3)通过课程设计实践,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2.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教师因材施教、严格要求相结合,抓智力因素教育与非智力因素教育相结合,教书育人。

3.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后发放给学生。

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①题目;

②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③工作计划;

④工作量要求;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纸幅大小为A4开纸。

课程设计任务书装订于设计计算说明书(或论文)封面之后,目录页之前。

4.课程设计说明书(或论文)

撰写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不少于5000字)或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由授课教研室负责保管,一般保管3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课程设计选题

1.选题要求

(1)课程设计的内容应属课程范围,应能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年年重复使用。

(3)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2.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习态度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错必改、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有抄袭他人或找他人代代做论文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培养创新意识。

(3)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2.学习纪律

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每天出勤不少于8小时。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不上课者,均按旷课论处。

四、课程设计检查

整个课程设计进行过程,指导教师都要随时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工作进行情况和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教研室和学院汇报。

五、课程设计答辩、成绩评定

教研室应成立课程设计答辩组,由2-3名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课程设计答辩小组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对学生逐个答辩。

课程设计的考核以口试形式进行答辩,答辩组根据学生设计情况给出成绩,成绩按五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优秀者一般不超过答辩人数的20%,课程设计不合格要重修。

课程设计成绩统一输入成绩管理系统,打印一式三份,由教学秘书审核签字,一份存在教研室,一份交学院,一份交教务处留存。

 

 

应用科学学院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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