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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23 点击数:

各学生党支部、各毕业班:

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服务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13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党组织关系转递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写《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

《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是办理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基础性材料,各班务必宣传到位,通知到位,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准确填写,不漏人漏项,不多填多报,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各班填好后,6月7日前《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纸质材料交至应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kstudent@163.com。

1.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指按规定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本栏必须准确写清全称。毕业生党员一定要提前与所去单位联系,以保证介绍信抬头单位准确无误。组织关系在山西省内转移的,介绍信抬头单位一般为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一般为党委);组织关系转至山西省外的,应根据介绍信的抬头单位,到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单位。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按有关规定其党组织关系应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因暂未就业档案申请保留在“山西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山西省直工委”。

2.关于“所去单位”: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填写就业单位或考取的院校(行政)单位名称;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填写其党组织关系转往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单位名称。

3.关于“联系电话”:填毕业生离校后能联系上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

4.关于“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以毕业生党员正常离校时为准。2013年5月确定并已经通过材料预审的发展对象,可填“预备党员”;2013年5月之前转正的党员,可填“正式党员”。

5.关于“党费交至”:党费统一收至2013年6月。

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院党委接到各毕业班上报《应用科学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后,审核汇总,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递手续。6月25日—6月30日,毕业生直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完成后,回执直接送交或用邮局寄往“太原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党委”。

三、毕业生党建材料的装档和完善

毕业生离校后,正式党员的学生党员档案将装入学生人事档案袋,档案馆(图书馆6层)直接发送到毕业生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预备党员的学生党员档案由毕业生本人自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离校,原则上都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各学生支部、各班级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要求他们妥善保管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组织关系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一般90天)到所去党组织转移党组织关系。预备党员还应及时告知接受地党组织转正时间,按时提出转正申请履行转正程序。

2.因工作发生变动需重新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改开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不按期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党委组织部原则上不予重办。

3.咨询电话:0351-696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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