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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学学院关于校外毕业设计的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07-01-18 点击数:

    为了使我院各专业做好毕业设计工作,根据《太原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应用科学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经应用科学学院院务委员会讨论,对在校外作毕业设计的同学,特作如下规定:

    如果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首先要完成毕业实习,才能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并填写《应用科学学院毕业生校外实践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时间为14周,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按时返校进行毕业论文的评审及毕业答辩工作。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同学由各系指定一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及其他工作。

                                

应用科学学院

2007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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